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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要打打黑綿羊的黑歷史
最近人事有點紛擾阿....
暫時緩一下吧
雖然沒有說的很清楚
不過跟po說完以後覺得好了很多
所以我在心裡可能會努力把這件事壓下來
至於想知道的人有機會再談吧
反正都是往事了.....
如果是真的很不愉快的回憶
其實是不會常常放在口頭上講的
大家不要真的以為我很不愉快喔....
好了,符合主題的話就只到這了
接下來我想寫一下憲法課的感想(轉很快吧..)
是關於平等的課題
例子是:一個闖紅燈的人很衰的被逮到了
警察正在開單的時候另一個女騎士也闖紅燈
但是警察卻沒有抓她
請問這個很衰的人可不可以要求警察
1.也開女騎士罰單
2.不要開他單
結論當然是兩種都不可以
1.廢話人家都逃掉了誰要給你開阿!
這種拖人下水的行為當然不行....
2.那國庫的收入要哪裡來......
但是重點是這個案例放在平等權的課上
然後教授就把我點起來問了....
這樣算不算不平等
老實說我覺得算
到現在都還覺得這樣是不平等
可是最後的結論卻是:不法的行為不得主張不平等
所以如果是沒違法的路人就可以說:
「喂!警察先生你也要開她單啊!」
這樣的話就可以嗎??
就像每個殺人犯都應該被抓到
但是其實根本就不可能都抓到
這樣算不算對其他被抓的罪犯和乖乖遵守社會規範的人不平等?
這其實只是不得已的說法吧??
算了這也不是我干涉的了的
這個社會本來就不怎麼平等
但是期末考總是要弄出正確答案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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